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人:经管学院  发布时间:2016-04-26   动态浏览次数:77

为了确保毕业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1、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通过对法制观念、安全知识、防范技能、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护能力。

2、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企业顶岗的一名员工,要服从企业和学校对顶岗实习的安排和管理,尊重企业的各级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

3、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应当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1)自觉遵守企业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做到按时作息,不迟到,不早退,不误工,不做损人利己、有损企业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不得参与危害社会和实习单位稳定的活动,不能有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2)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防范,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严禁酗酒、打架斗殴、赌博;禁止携带、私藏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品;自觉维护消防及其他安全设施,注意防火、防盗,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4)注意饮食卫生。不在无证经营的饮食小摊及其他不卫生的场所就餐,不吃过期变质的食物,要在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堂、饮食店、商店进餐或购买食品,所有的实习生都要把预防食物中毒和疾病感染放在自己日常生活的重要位置。

5)严格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上岗实习。出现设备工作不正常和其它影响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向实习指导老师或实习单位报告。

6)自觉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7)禁止擅自外出旅游和到江、河、湖泊等自然水域游泳。

8)注意交通安全。回家、返校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尽量结伴而行,保管好个人财物和各种证件,避免意外损失或损伤。

3、顺畅信息渠道,抓好安全教育。各辅导员和实习指导教师每周至少一次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加强与各实习单位的沟通,建立顺畅的安全管理网络。要及时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平台等手段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时,指导教师应采取必要措施,切实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控制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实习单位和学校报告。

4、学生在实习期间要保持与学校的联系,每两周至少要与指导教师联系一次。

5、在顶岗实习期间,学生不得擅离或调换实习单位。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中途调换实习单位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班主任)批准,准后,方可向实习单位申请离职;未经批准擅离、调换实习单位的,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6、严格请销假制度。实习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制度,服从实习单位和指导人员的安排。因事离开实习工作岗位,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按时销假。对于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或请假超假不归的学生,将严格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