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支部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2-12-10   动态浏览次数:316

组织建设是支部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党支部的档案管理工作是支部党建工作的基础环节,也是检验党支部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为了进一步做好学院支部的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党支部的档案管理工作是支部运行和学生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个党员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2、党支部的档案管理应遵循科学分类、严格管理、安全保密、重在维护的基本原则。

3、党支部的档案管理一般应由组织委员负责,也可由党组织内部指定支部委员专门负责。

4、各项制度档案,由组织委员制定并统一保管,需签发时,由支部书记签发,支部党员统一学习。

5、入党积极分子材料主要由组织委员负责统一制表,记录并装袋,统一管理。如培养人需填写“考察写实”时,可签名取出,并注明时间,组委应按时检查各积极分子的发展情况。

6、“推优入党”材料,按期按批划分层次,统一管理。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由各联络员登记、填表、整理、装袋,并由组委统一管理。

7、凡支部会议、支部活动要及时形成文字材料,及时存档。

8、纸质档案要专柜存放、妥善保管、细心维护,防止丢失和污损。电子档案要及时转存至存储器上,重要档案要备份保存。

9、支部的档案应履行严格的保密方案和查阅程序,未经支部大会同意,任何党员不得公布党组织档案。未经支部委员同意,任何人无权查阅支部档案。

10、档案材料应经常清理,定期核查,发现档案缺失时,要追查其下落或寻求其他方法,在发现之日起一周内补齐。

11、支部党组织成员组织关系发生异动时,档案专管人员要予以协助,做好档案的流转和移送工作。

12、档案的一般性使用、出借,都要登记。应包括:使用人、借阅人、经手人、日期、使用和借出档案内容、备注等项目。

13、如果发现党组织成员在档案的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故意毁坏、窃取、隐匿有效档案等行为,支部大会应对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交由上级党组织处理。